虚汗停颗粒
通用名称:虚汗停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783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功能主治:益气养阴,固表敛汗。用于气阴不足之自汗、盗汗及小儿盗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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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奇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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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20袋 |
每袋装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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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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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黄芪、牡蛎(煅)、浮小麦、糯稻根、大枣。 |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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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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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83 |
国药准字Z62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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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固表敛汗。用于气阴不足之自汗、盗汗及小儿盗汗。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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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四周岁以下儿童,一次5克,一日2次。四周岁以上儿童,一次5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6~12克,四岁至七岁一次12~18克,八岁至十二岁一次24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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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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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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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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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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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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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 止汗。(1)对毛果芸香碱引起的实验动物出汗亢进有较好的对抗作用;(2)对在偏高温(28℃)环境中的实验动物出汗有抑制作用。2.提高免疫功能。明显增强免疫受抑实验动物(环磷酰胺模型)的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功能。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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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 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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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