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通用名称:四磨汤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生产企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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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汉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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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每袋装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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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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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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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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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国药准字Z62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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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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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6~12克,四岁至七岁一次12~18克,八岁至十二岁一次24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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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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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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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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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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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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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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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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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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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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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 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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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