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养阴丸
通用名称:清热养阴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69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养阴清热,消肿止痛。用于肺胃积热,火热上攻引起的口舌生疮,牙龈出血,烦躁口渴,咽喉疼痛,肺热咳嗽,失音声哑,头晕耳鸣,大便秘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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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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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g*10丸 |
2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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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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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石膏、栀子(姜炙)、黄连、牡丹皮、白芍、地黄、麦冬、玄参、浙贝母、薄荷、山豆根、甘草。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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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大蜜丸;味甜而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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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69 |
国药准字Z10983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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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清热,消肿止痛。用于肺胃积热,火热上攻引起的口舌生疮,牙龈出血,烦躁口渴,咽喉疼痛,肺热咳嗽,失音声哑,头晕耳鸣,大便秘结。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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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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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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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辛辣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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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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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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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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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3.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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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