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物膏
通用名称:四物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272
生产企业: 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调经养血。用于血虚所致的月经量少,色淡,头晕乏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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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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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瓶装125克;每瓶装250克;每瓶装400克 |
2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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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煎膏剂(膏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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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当归 川芎 白芍 熟地黄 蔗糖 山梨酸钾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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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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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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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72 |
国药准字Z10983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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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养血。用于血虚所致的月经量少,色淡,头晕乏力。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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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14~21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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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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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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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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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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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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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头晕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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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