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95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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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大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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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0ml |
0.56g*3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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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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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穿心莲、栀子、竹叶卷心、珍珠层粉、人工牛黄、石膏、硝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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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褐色;气香,味苦、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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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95 |
国药准字Z20063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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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各种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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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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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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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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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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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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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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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白喉杆菌、肺炎双球菌均有较好的抑菌作用。2.对二甲苯所致小白鼠耳廓炎症及棉球刺激大白鼠皮下肉芽肿有明显的抑制作用。3.与名贵退热良药羚羊角水煎液及阿斯匹林一样,对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引起的家兔发热和啤酒酵母引起的大白鼠发热均有明显的解热作用,并随药量增大而作用增强,并未发现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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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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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