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95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新雪颗粒
新雪颗粒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盛生

规格

200ml

1.7g*6袋

剂型

合剂

颗粒剂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亿邦制药有限公司(原辽宁盛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国药准字Z210212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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