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95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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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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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0ml |
600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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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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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本品为复方制剂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钙1.5g(相当于钙600mg)、D3 200国际单位、氧化铜1.252mg(以铜计1mg)、氧化镁82.89mg(以镁计50mg)、氧化锌9.337mg(以 锌计7.5mg)、一水硫酸锰5.541mg(以锰计1.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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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暗玫瑰红色囊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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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赫力昂(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原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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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95 |
国药准字H201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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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成年人,特别是中、老年人和绝经后妇女的钙补充剂;并帮助防治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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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片,一天1次,饭后即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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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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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高钙血症、高尿酸血症禁用。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结节病、肿瘤引起的溶骨、肾钙质沉着、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者禁用。维生素D过多症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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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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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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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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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偶见嗳气、便秘。|2.过量服用可发生高钙血症,偶可发生奶-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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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