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95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复合维生素片
复合维生素片
类型

处方药

OTC乙类

商标

爱乐维

规格

200ml

30片

剂型

合剂

片剂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12种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3、维生素E、叶酸、烟酰胺、泛酸钙),7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性状

本品为黄色椭圆形覆膜状药片。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BayerS.A.(阿根廷)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国药准字J20140155(原H2014035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一次一片,一日一次,与早餐同时服用,或遵医嘱。如存在晨起恶心现象,建议在中午或者晚上服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1.本品耐受性良好,少数病例会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如便秘),但一般不须停药。某些敏感的妇女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过度兴奋,故此类病人避免在晚间服用。2.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反应,请咨询医师。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1.高维生素A血症、高维生素D血症、高钙血症、高钙尿症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铁蓄积、铁利用紊乱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根据日需要量服用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不会出现危险。一片本品所含维生素A等于人体的日需要量。人体所需维生素A完全可通过均衡饮食从食物中摄取(肝或高肝含量制品,牛奶和奶制品,麦其林,鸡蛋,食用油),甚至可超过其日需要量(特别是食用肝或高肝含量制品)。资料显示,孕期大量服用维生素A(超过10,000国际单位/天)可导致畸形发生的风险增加,妊娠最初3个月以及准备怀孕的妇女,维生素A的日平均摄入量应少于10,000国际单位。当服用本品同时摄取高维生素A含量的食品时,就考虑上述限制。

儿童用药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不建议儿童服用。

老人用药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未见报道。

药理作用

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需的重要物质。缺乏时可导致代谢障碍,引起多种疾病。维生素类药构成多种辅酶,参与多种物质的代谢、利用和合成,促使骨骼生长,维持上皮组织的结构完整,保持正常的生长发育。微量元素的重要生理功能有:参与酶的构成与激活;构成体内重要的载体及电子传递系统;参与激素及维生素的合成;调控自由基的水平。本品所含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量,尤适用于妇女妊娠期和哺乳期的营养需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推荐儿童使用。2.请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3.可是粪便颜色变黑,但无临床意义。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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