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095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抗菌消炎胶囊
抗菌消炎胶囊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200ml

0.25g*36粒

剂型

合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金银花、大青叶、百部、金钱草、知母、黄芩、大黄。辅料为蔗糖等。

性状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国药准字Z200803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微信客服二维码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1829611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