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鱼腥草合剂
通用名称:复方鱼腥草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3124
生产企业: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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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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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0支 |
2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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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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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防腐剂(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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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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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24 |
国药准字Z10983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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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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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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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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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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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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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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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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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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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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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