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氧氟沙星片
通用名称:左氧氟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091
生产企业: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详见说明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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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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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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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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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氧氟沙星。化学名称:(S)―(―) ―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 ―7―氧代―7H―吡啶并[1,2,3―de] ―[1,4] ―苯并口恶 嗪―6―羧酸半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1/2H2O分子量:370.38 |
呋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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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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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91 |
国药准字H3202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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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详见说明书)。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2.高血压一般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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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1片),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口服给药: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20~40mg,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80~120mg,分1~2次服。2.儿童: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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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内容。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消化不良等;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等症状;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十分罕见全血细胞减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暴发型肝炎。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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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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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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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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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2.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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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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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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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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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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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过敏者慎用;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 避免强烈阳光或紫外线照射;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3.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2)糖尿病。(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5)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7)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8)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9)前列腺肥大。4.随访检查:(1)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2)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3)肾功能。(4)肝功能。(5)血糖。(6)血尿酸。(7)酸碱平衡情况。(8)听力。5.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6.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7.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8.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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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