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50150
生产企业: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功能主治: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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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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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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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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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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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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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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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50150 |
国药准字H4202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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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还可以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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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1.成人常用量: (1)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 (2)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 (3)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每日3次,疗程7日。 (4)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 (5)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 (6)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 (7)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 2.小儿常用量: (1)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一疗程。 (2)贾第虫病,每日按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连服10日;治疗麦地那龙线虫病,小袋虫病,滴虫病的剂量同贾第虫病。 (3)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体重20~5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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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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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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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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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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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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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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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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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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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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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虫的"target=_blank>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链发生断裂。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1~2mg/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6~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0.2mg/L的,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甲硝唑对厌氧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抑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干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致细菌死亡。对某些动物有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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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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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