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丸
通用名称:小金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086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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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新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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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6g*12丸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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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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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麝香 30g、木鳖子(去壳去油)150g、 制草乌 150g 、枫香脂 150g、 乳香(制) 75g 、没药(制) 75g、五灵脂(醋炒)150g 、当归(酒炒) 75g 、地龙 150g、香墨 12g。 |
主要成分: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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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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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国药准字H1402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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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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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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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应,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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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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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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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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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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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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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运动员慎用。2. 本品含制草乌,不宜过量久服。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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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