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丸
通用名称:小金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086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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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新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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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6g*12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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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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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麝香 30g、木鳖子(去壳去油)150g、 制草乌 150g 、枫香脂 150g、 乳香(制) 75g 、没药(制) 75g、五灵脂(醋炒)150g 、当归(酒炒) 75g 、地龙 150g、香墨 12g。 |
本品主要成粉为乌苯美司。化学名称: N-1(2S.3R)-4-苯基-3- 氨基-2-段基丁战】-L- 亮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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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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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国药准字H2017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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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本品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它实体瘤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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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成人,一日30mg,1次(早晨空腹口服)或分3次口服;儿童酌减,或遵医嘱。如症状缓解,可每周服用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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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应,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
偶有皮疹、瘙痒、头痛、面部浮肿和一些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软便。个别服用者可出现转氨酶【AST (GOT) .ALT(GPT)】升高。均属轻度,一般在口服过程中或停药后消失。 日本对2164例用药者(上市前考察939例,上市后考察1225例 )的不良反应进行统计,本品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发生率约为4.2%,不良反应发生率仅为2.3%,主要为肝功能损害异常 [AST (GOTI . ALT(GPT)]上升约1.8%.皮肤异常(出疹、发红、瘙痒感等)约为1.3%,消化道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约为0.9%。 不足0.1~5% 不足0.1% 肝脏 AST (GOT)上升 、ALT(GPT)上升 皮肤 出疹、发红、瘙痒 感 脱毛 消化器官 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腹部饱胀感、 腹泻 精神神经系统 头痛 颤抖感 、麻痹感 其他 口腔异样感 浮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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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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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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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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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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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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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运动员慎用。2. 本品含制草乌,不宜过量久服。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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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