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丸
通用名称:小金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086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 商标 |
新新 |
白云山 |
|
| 规格 |
0.6g*12丸 |
10g*6袋 |
|
| 剂型 |
丸剂 |
颗粒剂 |
|
| 主要成分 |
麝香 30g、木鳖子(去壳去油)150g、 制草乌 150g 、枫香脂 150g、 乳香(制) 75g 、没药(制) 75g、五灵脂(醋炒)150g 、当归(酒炒) 75g 、地龙 150g、香墨 12g。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国药准字Z4402021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本品用于解表散热,疏肝和胃。本品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
| 用法用量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应,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
1.双下肢小腿后部有痒感,挠之,见有圆形疹点隐显,继而痒感加剧,出现密集的约绿豆粒大小的丘疹;颜色稍深于皮肤,一直上达臀部以下。2.双下肢前侧无丘疹显现。双上肢从腋部侧至手弯以上内侧,亦见密集丘疹显现,奇痒难忍。3.小腹部见几处由稀疏的丘疹形成疹丘。 |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具有抗肝细胞损害、抗炎解热、抑菌、抗病毒和调节机体免疫功能,以及兴奋脑垂体一肾上腺皮质功能,改善造血功能,抗血小板聚集等。 |
|
| 注意事项 |
1. 运动员慎用。2. 本品含制草乌,不宜过量久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