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清热颗粒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378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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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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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2g*15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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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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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炙)等。辅料为饴糖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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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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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378 |
国药准字Z4202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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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本品用于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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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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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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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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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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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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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年老体弱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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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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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 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 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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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