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环磷酰胺片
通用名称:复方环磷酰胺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1006
生产企业: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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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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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ml: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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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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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本品为黄体酮的灭菌油溶液,主要成份为黄体酮,辅料为注射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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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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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国药准字H3302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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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用于月经失调,如闭经和功能性子宫出血、黄体功能不足、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因黄体不足引起者)、经前期紧张综合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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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肌内注射:1)先兆流产,一般10-20mg(0.5-1支),用至疼痛及出血停止;2)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一次10-20mg(0.5-1支),每周2-3次;3)功能性子宫出血,用于撤退性出血血色素低于7mg时,一日(0.5支),连用5天,或一日20mg(1支)连续3-4天。4)闭经,在预计胃经前8-10天,每日肌注10mg(0.5支),共5天;或每日肌注20mg(1支)3-4天;5)经前期紧张综合症,在预计月经前12天注射l0-20mg(0.5-1支),连续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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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偶见恶心、头晕及头痛、倦怠感、寻麻疹、乳房肿胀、长期连续应用可月经减少或闭经、肝功能异常、浮肿、体重增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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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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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使症状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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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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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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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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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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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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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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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见恶心、头晕及头痛、倦怠感、荨麻疹、乳房肿胀、长期连续应用可月经减少或闭经、肝功能异常、浮肿、体重增加等。 2、注射部位皮疹、瘙痒、疼痛、刺激、红肿,可形成局部硬结,严重者可发生局部无菌脓肿,也有人工性脂膜炎的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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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
1.肾病、心脏病水肿、高血压的患者慎用。2.经前紧张症是否存在黄体酮缺乏尚无定论,故使用黄体酮治疗还有争议。3.对早期流产以外的患者投药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属于黄体功能不全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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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