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通用名称:四磨汤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生产企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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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汉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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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每袋装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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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丸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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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黄芪、菟丝子、默旱莲、女贞子、枸杞子、当归、白芍、何首乌、地黄、熟地黄、桃仁、柴胡、阿胶、手参、红花。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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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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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国药准字Z2008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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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养血调经,祛瘀消斑。用于营血不足,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过多,黄褐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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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口服。一次2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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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服用某些中药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此外,部分人可能对某些药材成分过敏,出现皮肤瘙痒、红肿等症状。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密切关注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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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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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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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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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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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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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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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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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月经量多服药5天出血不减少,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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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