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片
通用名称:肌苷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044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200mg*100片 |
|
|
| 剂型 |
片剂 |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当年使用的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 |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国药准字S2005309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流感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本株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
1、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2、于流感流行季节前或期间进行预防接种。 3、成人及3岁以上儿童接种1针,每次接种剂量为0.5ml;6个月至3岁儿童接种2针,每针接种剂量为0.25ml,间隔2-4周。 |
|
| 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剂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
|
| 禁忌 |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2.妊娠期禁用。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 儿童用药 |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
|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
|
|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1、常见不良不反应: (1)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2、罕见不良不反应: (1)可出现一过性感冒症状和全身不适,可自行消失,不需特别处理。 (2)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不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3)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6、注射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 7、严禁冻结。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