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30012
生产企业: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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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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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15mg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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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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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桔梗、咖啡因、远志、冰片、苦杏仁、五倍子、甘草、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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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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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Z42021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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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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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含服,一次0.2克(一小药匙),一日3~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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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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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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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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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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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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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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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含服,不宜冲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墒,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不宜上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该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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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