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6片
通用名称:维生素B6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308
生产企业: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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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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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g*100片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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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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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维生素B6。 |
桔梗、咖啡因、远志、冰片、苦杏仁、五倍子、甘草、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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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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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08 |
国药准字Z42021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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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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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 (1) 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开始一日30~600mg,维持量一日50mg,终生服用。 (2) 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10~20mg,共3周,以后一日2~3mg,持续数周。 (3) 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尿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每日100~500mg。 (4) 药物引起维生素B6缺少: ① 预防:一日10~50mg(使用青霉胺时),或一日100~300mg(使用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或异烟肼时)。 ② 治疗:一日50~200mg,共3周,然后一日25~100mg。 (5) 遗传性铁粒幼细胞贫血:一日200~600mg,共1~2月,然后一日30~50mg,终生应用。 (6) 酒精中毒:一日50mg。 2 儿童: (1) 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婴儿维持量,一日2~10mg,终生应用,1岁以上小儿用量同成人。 (2) 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2.5~10mg,共3周,然后一日2~5mg,持续数周。 |
含服,一次0.2克(一小药匙),一日3~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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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但长期、过量应用本品可致严重的周围神经炎、出现神经感觉异常、步态不稳、手足麻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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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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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症。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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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请遵医嘱。 |
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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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请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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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维生素B6是辅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参与糖、蛋白质、脂肪的正常代谢。并与白细胞、血红蛋白的生成有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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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用药3周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含服,不宜冲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墒,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不宜上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该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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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