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素片
通用名称:苦参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249
生产企业: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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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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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5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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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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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分子式:C15H24N2O2·H2O分子量:282.38 |
熊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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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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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49 |
国药准字Z19983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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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咽喉肿痛,目赤眼涩。该药同时具有清热解毒、抗菌消炎、保肝利胆、消炎化石、降血脂、分解胆固醇、解痉平喘、镇咳化痰之功效,也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尤其是乙肝)、脂肪肝、肝纤维化、肝硬化,辅助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和糖尿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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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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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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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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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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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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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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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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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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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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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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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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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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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