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因子胶囊
通用名称:转移因子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360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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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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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mg:100u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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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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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猪脾中提取的一种低分子量多肽-核苷酸合物,多肽、核苷酸、以及18种游离氨基酸。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分子式:C15H24N2O2·H2O分子量:28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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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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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60 |
国药准字H2005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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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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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慢性乙型病毒性: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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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无任何毒副作用,可长期使用,临床未见孕妇及婴幼儿有任何不良反应。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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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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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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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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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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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免疫调节药。本品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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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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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