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OTC乙类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蓝芩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05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温胃降逆颗粒
温胃降逆颗粒
类型

OTC乙类

处方药

商标

扬子江

规格

10ml*6支

1.2g*6袋

剂型

合剂

颗粒剂

主要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酯80。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05

国药准字Z200261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禁忌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