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心丹
通用名称:营心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51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养心通脉,镇静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心阳虚亏引起的胸闷心悸、心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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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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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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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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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参、人工牛黄、蟾酥(酒炙)、丁香、冰片、肉桂、猪胆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二甲嘧啶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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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棕色或棕褐色;气微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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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51 |
国药准字H50020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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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心通脉,镇静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心阳虚亏引起的胸闷心悸、心痛。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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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早晚饭后用温开水送服或含化,一次1~2粒,一日2次。 |
1、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药液稀释成5%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浓度约为1%。 2、成人口服:首剂2g(4片),以后一次1g(2片),1日4次。治疗尿路感染时剂量减半。2个月以上儿童一次25mg/kg,一日4次,首剂5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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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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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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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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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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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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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有加强心肌收缩力,提高心脏耐缺氧能力以及抑制血小板聚集等作用。1.加强心肌收缩力:家兔心脏离体灌流实验表明,本方1.25×10-3g/ml可使右心房收缩力明显加强,对心率无明显影响,但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心律不齐。整体实验,可使家兔心率减慢。对麻醉猫的研究表明,营心丹(15mg/kg,iv)对冠脉血流量、冠脉阻力、心率及血压均无显著影响。2.抗缺氧:给昆明种小鼠灌服本方(0.2ml,相当于15mg生药)后30分钟置于密闭容器内,其死亡时间明显延长;对死亡动物检测发现,大脑中乳酸含量明显减少,肝脏及心脏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0.5g/kg(ip)对异丙肾上腺素引起的心肌耗氧量增加有抑制作用,从而能显著提高小鼠的耐缺氧能力,使生存时间延长;但对静脉注射脑垂体后叶素引起之心肌缺血无保护作用。3.抗凝作用:体外实验结果表明,营心丹可明显抑制胶原诱导的家兔血小板聚集。说明本药尚有一定的抗凝血作用。营心丹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主要不是通过扩张冠脉和增加冠脉血流量,而是通过减少机体耗氧量特别是心肌耗氧量以及抗血小板聚集等综合作用所致。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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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若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应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果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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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