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口服液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409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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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太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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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0支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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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液 |
软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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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聚山梨酯80、肉桂油。 |
维生素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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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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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国药准字H2102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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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心、脑血管疾病及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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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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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口角炎﹑腹泻﹑乳腺肿大﹑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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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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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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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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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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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口角炎、腹泻、乳腺肿大、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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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孕妇及哺乳期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而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患者慎用。|3.缺铁性贫血患者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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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