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美脲分散片
通用名称:格列美脲分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83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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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林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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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mg*12片 |
12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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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片剂(肠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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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格列美脲。 |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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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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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83 |
国药准字H21022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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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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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 2mg。 |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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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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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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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孕妇。几个回顾性流行病学研究中,怀孕的头3个月使用水杨酸盐可能与畸形(颚裂﹑心脏畸形)危险性升高有关。但现有的资料不足以评估阿司匹林用于长期治疗(剂量大于150mg/天)时导致畸形的可能性。常规治疗剂量时危险性降低。在一项32,000对母子参与的前瞻性研究中,未显示畸形危险性升高。孕妇服用水杨酸前应审慎权衡利弊;作为预防措施,长期治疗的剂量尽量不超过150mg/天。在妊娠最后。个月,服用高剂量的阿司匹林(大于200mg/天)可能导致孕期延长,母体子宫的收缩受抑和胎儿的心肺毒性(例如动脉导管提前关闭)。此外,母亲和胎儿的出血风险增加。分娩前短期服用高剂量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颅内出血,尤其是早产儿。因此所有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禁用于妊娠最后。个月的妇女,除非在正确的临床专家建议和严密监测下极有限的应用于心血管和产科。2. 哺乳期妇女。水杨酸盐及降解产物能少量地进入母乳。目前未发现偶然服用时对婴儿产生不良反应,一般不需停止哺乳。但常规服用或高剂量摄入时,应尽早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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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如未咨询医生,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不应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伴或不伴发热的病毒感染。某种病毒性疾病,尤其是流感A,B和水痘,可能会发生少见的危及生命的Reye综合征,需立即进行药物治疗。合并应用阿司匹林时发生Reye综合征的风险可能增加,但相关性尚未得以证实。持续地呕吐可能是Reye综合征的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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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用药请参见【注意事项】,使用前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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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活性成分为格列美脲,属口服磺脲类降糖药,用于治疗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格列美脲主要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释放胰岛素发挥作用,如其它磺脲类药物,格列美脲刺激胰岛β细胞释放胰岛素这一作用主要基于增加胰岛β细胞对生理浓度葡萄糖的反应性。3.格列美脲也有明显的胰腺以外的作用,这一作用也存在于其它的磺脲类药物。4.胰岛素释放:磺脲类药物通过关闭胰岛β细胞膜ATP依赖性钾通道而调节胰岛素的分泌,关闭钾通道诱发β细胞膜去极化,同时开放钙通道导致钙离子向细胞内流入增加,通过胞吐作用刺激胰岛素的释放,格列美脲以高交换速率同ATP依赖性钾通道相关的β细胞膜蛋白结合,其结合部位不同于传统的磺脲类药物结合部位。5.胰腺外活性:胰腺外效应为改善外周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并减少肝脏对胰岛素的摄取,外周肌肉和脂肪组织摄取血液中的葡萄糖,是通过位于细胞膜的特异性转运蛋白,葡萄糖在这些组织中的转移限制了葡萄糖的利用速率。6.格列美脲快速增加肌肉和脂肪细胞胞浆膜活性葡萄糖转移分子的数量,从而刺激葡萄糖的摄取。7.格列美脲增加糖基—磷脂酰肌醇—特异性磷脂酸C的活性,这与在孤立的脂肪和肌肉细胞中药物诱导的脂肪和糖原的合成有关。8.格列美脲通过增加细胞内2,6-二磷酸果糖的浓度,抑制肝脏葡萄糖的产生,由此抑制糖原的生成。9.健康个体的最小有效口服剂量约为0.6mg,格列美脲的效果是剂量依赖的和可重复的,在服用格列美脲的情况下,激烈运动时胰岛素的分泌减少这一生理反应仍然存在,无论餐前30分钟或者餐前即刻给药,其治疗效果均无显著差异,每日给药一次即可很好地控制糖尿病患者24小时的代谢。10.虽然格列美脲的羟基代谢产物引起健康受试者血清葡萄糖小幅度但具有统计学差异的降低,但这只是药物总体效果的一小部分。11.与胰岛素联合治疗:与胰岛素联合治疗的资料有限。当病人使用最大剂量的格列美脲仍不能有效地控制血糖时,可开始胰岛素的联合治疗。有两项研究证实,联合治疗可获得与胰岛素单独治疗相同的代谢控制;然而,联合治疗时需胰岛素的平均剂量更低。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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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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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