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因子胶囊
通用名称:转移因子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360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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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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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mg:100ug*36粒 |
每支装2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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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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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猪脾中提取的一种低分子量多肽-核苷酸合物,多肽、核苷酸、以及18种游离氨基酸。 |
本品主要成份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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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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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60 |
国药准字Z35020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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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病毒性感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1.皮肤病;扁平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两周为一个疗程;银痟病,尖锐湿疣等,三个月为一个疗程2,呼吸道疾病;反复感冒,支气管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过敏性鼻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两周一个疗程3,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流行性出血热等,三个月一个疗程4,其他:(1)肾病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过敏性紫癜,硬皮肤,红斑浪疮,溃疡病等,三个月一个疗程。(2)恶性肿瘤,肿瘤病人放化疗后的辅助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 |
本品清热解表。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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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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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无任何毒副作用,可长期使用,临床未见孕妇及婴幼儿有任何不良反应。 |
1、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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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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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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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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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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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免疫调节药。本品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 2、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3、皮肤及其附件:可表现多种皮疹,以荨麻疹、皮炎伴瘙痒为主。 4、呼吸系统:憋气、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眩晕、晕厥、抽搐、意识模糊等。 7、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8、用药部位:疼痛、皮疹、瘙痒、局部红肿硬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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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岀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9、对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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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