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窍鼻炎颗粒
通用名称:通窍鼻炎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123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散风消炎,宣通鼻窍。本品用于鼻渊,鼻塞,流涕,前额头痛;鼻炎,常年性鼻炎,鼻窦炎及过敏性鼻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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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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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g*9袋 |
每支装2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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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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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白术﹑白芷﹑薄荷﹑苍耳子﹑防风﹑黄芪﹑辛夷。 |
本品主要成份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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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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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23 |
国药准字Z35020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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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消炎,宣通鼻窍。本品用于鼻渊,鼻塞,流涕,前额头痛;鼻炎,常年性鼻炎,鼻窦炎及过敏性鼻炎。 |
本品清热解表。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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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克,一日3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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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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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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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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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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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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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 2、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3、皮肤及其附件:可表现多种皮疹,以荨麻疹、皮炎伴瘙痒为主。 4、呼吸系统:憋气、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眩晕、晕厥、抽搐、意识模糊等。 7、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8、用药部位:疼痛、皮疹、瘙痒、局部红肿硬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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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岀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9、对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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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