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米龙滴眼液
氟米龙滴眼液

氟米龙滴眼液

非药品

通用名称:氟米龙滴眼液

批准文号:H20140262

生产企业: SAMCHUNDANG PHARM. CO.,LTD.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春季结膜炎,春季性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白内障,弓形体病性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氟米龙滴眼液
氟米龙滴眼液
贝诺酯片
贝诺酯片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商标

参天堂

规格

0.1%:5ml

0.5g

剂型

眼用制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本品主要成份贝诺酯。

性状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生产企业

SAMCHUNDANG PHARM. CO.,LTD.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262

国药准字H210206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春季结膜炎,春季性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白内障,弓形体病性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本品口服。1.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2.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片。

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在使用氟米龙滴眼液的共计10,343例受试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5例(0.24%)。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压升高13例(0.13%),眼刺激感或结膜充血5例(0.05%),眼脂4例(0.04%)。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0.1%以下,有时候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禁忌

禁忌(下列患者禁止用药)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或可能已经妊娠的妇女避免长期﹑频繁用药。(关于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疗程不宜长于5天,以防肾脏受损。

药理作用

抑制机械、化学或免疫性刺激因子所致的炎症。对糖皮质激素的这种作用尚未有普遍接受的解释,一般认为皮质类固醇是通过诱导磷脂酶A2的抑制蛋白而起作用,后者被称为脂皮质素。人们认为这些抑制蛋白是通过抑制炎症介质,如前列腺素和白三烯的共同前体花生四烯酸的释放,从而控制这些炎症介质的生物合成。磷脂酶A2的作用是使膜磷脂释放花生四烯酸。糖皮质激素及其衍生物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病人眼部使用艾氟龙和地塞米松的临床研究显示,艾氟龙对眼压的影响比地塞米松小(半衰期短,易于代谢)。

本品为阿司匹林与对乙酰氨基酚以酯键结合的中性化合物。有解热镇痛作用,不良反应较阿司匹林小,患者易于耐受,口服后在胃肠道不被水解,在肠内吸收并迅速在血中达到有效浓度,特点是很少引起胃肠出血。

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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