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诺酯片
通用名称:贝诺酯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0686
生产企业: 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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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朗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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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5g |
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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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耳用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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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贝诺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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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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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686 |
国药准字H2008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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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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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1.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2.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片。 |
1.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2.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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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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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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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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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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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疗程不宜长于5天,以防肾脏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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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阿司匹林与对乙酰氨基酚以酯键结合的中性化合物。有解热镇痛作用,不良反应较阿司匹林小,患者易于耐受,口服后在胃肠道不被水解,在肠内吸收并迅速在血中达到有效浓度,特点是很少引起胃肠出血。 |
1.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1)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有抗菌活性。(2)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3)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4)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5)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6)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7)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8)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9)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2.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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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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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