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3124
生产企业: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10g*10袋 |
每粒装0.2g |
|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
人参茎叶皂苷 ,淀粉.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124 |
国药准字Z2002526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健脾益气。用于气虚引起的心悸,气短,疲乏无力,纳呆。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服用人参茎叶皂苷可能引起胃肠不适、头痛、失眠等轻微副作用。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藜芦、五灵脂同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