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音丸
通用名称:清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598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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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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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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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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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C33H42O19)、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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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酸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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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598 |
国药准字H22026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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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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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l丸,一日2次。 |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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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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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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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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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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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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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头晕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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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在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 4.凡因急、慢性喉炎而声哑者用之,急性咽喉炎服药3天后,慢性咽喉炎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因其它原因如声带小结、息肉等而失音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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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