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清肺丸
通用名称:儿童清肺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10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清肺,解表,化痰,止嗽。本品用于小儿风寒外束,肺经痰热所致的面赤身热,咳嗽气促,痰多黏稠,咽痛声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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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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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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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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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前﹑板蓝根﹑薄荷﹑法半夏﹑甘草﹑瓜蒌皮﹑黄芩﹑橘红﹑苦杏仁﹑麻黄﹑枇杷叶﹑前胡﹑青礞石﹑桑白皮﹑石菖蒲﹑石膏﹑天花粉﹑葶苈子﹑细辛﹑浙贝母﹑紫苏叶﹑紫苏子﹑麻黄碱C。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C33H42O19)、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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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苦、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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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10 |
国药准字H22026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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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肺,解表,化痰,止嗽。本品用于小儿风寒外束,肺经痰热所致的面赤身热,咳嗽气促,痰多黏稠,咽痛声哑。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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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3岁以下一次半丸,一日2次。 |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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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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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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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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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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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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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头晕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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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内蕴痰热咳嗽,阴虚燥咳﹑体弱久嗽者不适用。5.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喘憋﹑面青唇紫者,应及时就医。8.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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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