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双清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双清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18
生产企业: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表里双解。本品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诺迪康 |
|
|
| 规格 |
2g*10袋 |
|
|
| 剂型 |
颗粒剂 |
|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厚朴、板蓝根、连翘、拳参、石膏、菜菔子(炒)、荆芥穗、薄荷脑、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克芦丁(C33H42O19)、活性多肽、多种氨基酸、多种神经节苷脂等。 |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18 |
国药准字H2202657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表里双解。本品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治疗脑卒中等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脊髓损伤等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脑血管意外创伤及创伤后的神经系统后遗症,以及脑血管疾病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等后遗症;用于治疗闭塞综合症、动脉硬化、血栓性静脉炎、毛细血管出血以及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5-1袋,一岁至三岁一次1-1.5袋,四岁至六岁一次1.5-2袋,七岁以上每次2-2.5袋,一日3次;重症者于服药后2小时加服1次。 |
1、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10ml,一日1次。稀释于250-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用。2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大发作患者禁用。 |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可发生寒颤、轻度发热、头晕等反应。个别病例可引起过敏性皮疹,调慢滴速或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高热者38.5℃以上及重症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能与平衡氨基酸注射液在同一瓶中输注,当同时应用氨基酸输液时,应注意可能出现氨基酸不平衡。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