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草颗粒
通用名称:益母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103
生产企业: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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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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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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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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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霉素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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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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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国药准字H31022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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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
本品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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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磷霉素钙片: 口服,成人每日2-4g(按C3H7O4P计);小儿按体重每日50-100mg/kg,分3-4次服用。 磷霉素钙胶囊: 口服。一次0.5-10g(按C3H7O4P计),一日4次。 磷霉素钙颗粒: 1、口服。成人:一次2袋,每日3-4次。 2、儿童:每日3-4次,每次用药剂量为:1-6个月1/8袋,6-12个月1/6袋,1-2岁1/4袋,2-4岁1/3袋,4-6岁3/8袋,6-9岁1/2袋,9-14岁1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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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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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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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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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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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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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未见肾、血液系统等的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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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品管时更为显蕃,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患者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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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