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翘败毒丸
通用名称:连翘败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685
生产企业: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散风消肿。用于脏腑积热,风热湿毒引起的疮疡初起,红肿疼痛,憎寒发热,风湿疙瘩,遍身刺痒,大便秘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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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速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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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9g*5袋 |
0.3g*8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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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丸) |
片剂(糖衣、薄膜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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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
金银花﹑蒲公英﹑当归尾﹑地黄﹑黄柏﹑大黄﹑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北沙参﹑黄芩﹑赤芍﹑珍珠层粉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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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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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685 |
国药准字Z2102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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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散风消肿。用于脏腑积热,风热湿毒引起的疮疡初起,红肿疼痛,憎寒发热,风湿疙瘩,遍身刺痒,大便秘结。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本品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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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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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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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海鲜之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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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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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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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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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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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4.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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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