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丸
通用名称:龙胆泻肝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653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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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唤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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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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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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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漆大姑、乌梢蛇、黄柏、金银花、连翘、全蝎、地肤子、牡丹皮、防风、荆芥、苍术、赤芍、皂角刺、黄芪、蛇床子、甘草。辅料为: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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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暗红色类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气特异,味微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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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国药准字Z20080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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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祛风清热,凉血止痒。用于血热风盛证之瘙痒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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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饭后半小时服用,用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4周为一疗程,可连续服用两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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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如较严重请停止服用。2. 偶见皮疹或转氨酶升高,如有发生请停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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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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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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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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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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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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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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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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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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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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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年老体弱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服本品适应范围。4.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宣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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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