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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入组 成功参加临床试验
项目用药:NP-01片
适应症:晚期恶性实体瘤
疾病:非小细胞肺癌、肺癌、肺鳞状细胞癌、肺腺癌、小细胞肺癌、中央型肺癌、周围型肺癌
实验分期:I期
申办方: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开展区域:
试验伤害保险:有
招募截止时间:
简要入排方案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入排标准
1 年龄18~75(含边界值)周岁,性别不限;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
3 ECOG体力评分0-1分;
4 预计生存期≥3个月;
5 根据RECIST1.1,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6 患者提供研究者评估有效且合格的组织样本;
7 有足够的血液系统功能、肝功能及肾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1)血液系统基本正常: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90×109/L,血红蛋白(Hb)≥90g/L;(2)肝脏功能基本正常:总胆红素(TBIL)≤1.5×ULN(肝转移患者总胆红素≤2.5×ULN),谷丙转氨酶(ALT)≤2.5×ULN,谷草转氨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ALT≤5×ULN,AST≤5×ULN),血浆白蛋白(ALB)≥28g/L;(3)肾功能基本正常: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应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4)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对于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研究者判断INR和APTT均在安全有效的治疗范围内)。(5)蛋白尿≤1+,如蛋白尿≥2+,则需进行24小时尿蛋白检查,如24小时尿蛋白<1g,则允许入组。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12周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自愿入组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或已知的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的时间为准)接受过放疗、化疗、介入治疗、靶向治疗或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亚硝基脲、丝裂霉素C以及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用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用过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如替吉奥、卡培他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用过c-MET、KDR、c-Kit、和Ret抑制剂如:卡博替尼、阿帕替尼、舒尼替尼和索拉非尼等;
2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试验的药物治疗;
3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4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5.0等级评价≤1级(色素沉着、脱发除外),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病变可以放宽到2级;
5 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10天内接受过输血治疗,血液制品或造血因子,如G-CSF;
6 无法口服药物,存在吸收障碍综合征或其他任何对胃肠道吸收有影响的状况(包括严重慢性胃肠功能紊乱);
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酶联免疫法或Western斑点法)阳性;
8 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对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如果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临床病情均稳定而且影像学证据没有显示疾病进展,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不需要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可以考虑入组);
9 伴有腹水或胸腔积液(CTCAE5.0≥2级);
10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CTCAE5.0≥2级);
11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1)乙型肝炎病毒拷贝数大于1000IU/mL;2)医生判断有活动性肝炎,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12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心电图重复检测QTc间期男性>450毫秒(ms),女性>470毫秒(ms)(经Fridericia公式计算校正后);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III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左室射血分数(LVEF)<50%;降压药物治疗未能获得良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舒张压>100mmHg);
13 有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
14 严重出血史,或活动性出血患者,即入组前6个月内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GI)出血,胃肠道穿孔,腹腔内脓肿或瘘管,入组前3个月咯血或其他肺出血迹象,肿瘤包绕重要的血管者。在CT或MRI上显示出急性颅内或肿瘤内出血的证据的患者;
15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6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8 已知对试验药物的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者信息
开展机构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患者权益
1.交通补助:每个探访150-200元/次; 2.采血补助:每个探访200元/次
其他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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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性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哮喘、小儿哮喘、心源性哮喘】布地格福吸入气雾剂
癌种:过敏性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哮喘、小儿哮喘、心源性哮喘
试验阶段: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