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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893

生产企业: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过敏性眼病,如春季卡他性结膜角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巨乳头睑结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功能主治】:
1、过敏性眼病,如春季卡他性结膜角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巨乳头睑结膜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滴眼液: 滴眼,4-6次/日,一次12滴。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滴鼻剂: 滴鼻,一次1-3滴,4-6次/日,一次间隔4h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药品相互作用】:
本品在动物和人活体内本品可抑制I型速发型变态反应。体外试验显示,本品能稳定肥大细胞,阻止特异性抗原所致的组织胺的释放。此外,本品还可阻止其他的肥大细胞炎性介质的释放(如SPS-A,即过敏反应的慢反应物质,即白三烯)及嗜酸细胞的趋化性。体外试验还显示,本品通过阻止钙离子向受刺激的肥大细胞内转移,抑制组胺的释放。
【注意事项】:
1、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患者,以免引起血压升高。 2、为避免污染,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睑。 3、使用本品前请将角膜接触镜去除。
【不良反应】:
1、滴眼液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的患者(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患者),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2、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失常,高血糖(糖尿病),甲亢患者慎用。 3、妊娠期妇女只有潜在的益处大于对胎儿伤害的风险时才可使用。 4、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未确定,妊娠期妇女慎用。 5、滴鼻液菱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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