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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289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肝脾康胶囊
肝脾康胶囊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肌苷。

柴胡、黄芪、青皮、白芍、白术、板蓝根、姜黄、茯苓、水蛭、三七、郁金、鸡内金(炒)、熊胆粉、水牛角浓缩粉。

生产企业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289

国药准字Z10970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疏肝健脾,活血清热。用于肝郁脾虚,余热未清证。症见:胁肋胀痛。胸脘痞闷,食少纳呆,神疲乏力。面色晦暗。胁下积块,以及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餐前半小时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肌苷口服溶液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疏肝健脾,活血清热。用于肝郁脾虚,余热未清证。症见:胁肋胀痛。胸脘痞闷,食少纳呆,神疲乏力。面色晦暗。胁下积块,以及慢性肝炎,早期肝硬化见上述症候者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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