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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氏响声丸
黄氏响声丸

黄氏响声丸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黄氏响声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461

生产企业: 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慢性咽喉炎、声带疲劳、喉痛音哑、咽喉干痒、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黄氏响声丸
黄氏响声丸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薄荷、浙贝母、连翘、蝉蜕、胖大海、酒大黄、川芎、儿茶、桔梗、诃子肉、甘草、薄荷脑。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生产企业

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461

国药准字H350214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慢性咽喉炎、声带疲劳、喉痛音哑、咽喉干痒、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苦。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10丸,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使用黄氏响声丸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晕、恶心、腹泻、皮疹等。请遵医嘱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急慢性咽喉炎、声带疲劳、喉痛音哑、咽喉干痒、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苦。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口服,一次610丸,一日3次。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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