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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793

生产企业: 安徽泰恩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口服补液盐散(Ⅰ)
口服补液盐散(Ⅰ)
主要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大包含主要成份葡萄糖11克、氯化钠1.75克,每小包含主要成份氯化钾0.75克、碳酸氢钠1.25克。

生产企业

安徽泰恩康制药有限公司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793

国药准字H610219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临用时,将一袋(大、小各一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副作用

孕妇忌服。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禁忌

药理作用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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