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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威(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洛威(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洛威(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洛威(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008

生产企业: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洛威(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洛威(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鲜竹沥
鲜竹沥
主要成分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生产企业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008

国药准字Z360219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0.4g,分12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的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皮疹、光敏感性增加、肝功能异常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医嘱使用;2.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4. 避免与含钙、镁离子的药物同时使用;5.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6.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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