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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乙水杨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61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神经痛、牙痛、头痛及关节炎等的疼痛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普拉洛芬滴眼液
普拉洛芬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61

注册证号H201306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缓解神经痛、牙痛、头痛及关节炎等的疼痛症状。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用法用量

乙水杨胺片:口服。一次0.5g(2片),一日1-3次。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1、较常见有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本品可导致胃肠溃疡和出血时间延长并增加出血倾向。 3、长期服用可致肾损害。

注意事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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