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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乙水杨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61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神经痛、牙痛、头痛及关节炎等的疼痛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乙水杨胺
乙水杨胺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61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缓解神经痛、牙痛、头痛及关节炎等的疼痛症状。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乙水杨胺片:口服。一次0.5g(2片),一日1-3次。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药理作用

1、较常见有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本品可导致胃肠溃疡和出血时间延长并增加出血倾向。 3、长期服用可致肾损害。

注意事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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