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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帕珠沙星
甲磺酸帕珠沙星

甲磺酸帕珠沙星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甲磺酸帕珠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589

生产企业: 山西榆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磺酸帕珠沙星
甲磺酸帕珠沙星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是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生产企业

山西榆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589

国药准字H200807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用于成人及6至l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滴眼,每次1-2滴,一日4次,通常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1、用法:将本品0.3g用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3、给药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应先做细菌学检查。一般来说,为防止细菌出现耐药,在感染的致病菌确定后,在保证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给药时间。 (2)给药期间,不管有无必要继续用药,在开始给药3日后应判断继续用药的必要性,评估是否停用本药或改用其它药物。一般来说,本药最常用治疗疗程14天。 (3)此药一般不可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疗程。参考如下:①肾清除率44.7ml/min,一次0.3g,一日二次。②肾清除率13.6ml/min,一次0.3g,一日一次。③透析患者,一次0.3g,三日一次。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1、用法:将本品0.3g用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1、用法:静脉滴注。 2、用量:一次0.3g,一日二次,静脉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疗程为7-14天。可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酌情调整剂量。

1、成人 推荐成人偏头痛急性发作时本品首次给药剂量为5mg或10mg。10mg的...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对帕珠沙星以及喹诺酮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临床已有使用5-HT1受体激动剂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报告,但这些反应发生的机率非常小,且患者多伴有严重的冠状动脉疾病。这些不良反应包括冠状动脉痉挛、暂时的心肌缺血、心肌梗塞、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一项大于3700例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单次或多次服用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疲劳无力、嗜睡、疼痛和压迫感、头晕,且与剂量有关。在一项长期的延续性研究中,患者被允许多次给药长达一年,4%(1525例中的59例)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退出试验。 下表列出了单次服用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后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2%且与安慰剂组有显著性差异)。这些不良反应数据是在具有高度选择性人群中经过密切临床观察后获得的,实际临床应用或其他临床试验中,由于使用方法、不良反应的表述及治疗手段的差异,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会有所变化。 (详见说明书表格) 总的来说,患者对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有着良好的耐受性,绝大多数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临床发现当给药次数增至每24小时三次时,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并不会升高,同时使用预防偏头痛的药物如普奈洛尔、口服避孕药或镇痛药不会改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方可使用。大鼠实验发现利扎曲普坦大量存在于母乳中,其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5倍甚至更高。哺乳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苯甲酸利扎曲普坦治疗6-17岁偏头痛儿童的临床试验中,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的报道和使用安慰剂相近。推测儿童与成人的不良反应类型相似。 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65岁)体内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因此有这类患者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有限。本品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

成分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用于成人及6至l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药理作用

本品主要临床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恶心、呕吐,实验室检查可见ALT、AST、ALP、r-GTP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加。 1、临床不良反应: (1)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2)肝功能异常、黄疸。 (3)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伴有血便的严重的肠炎,如果出现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处理。 (4)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 (5)横纹肌溶解:如果出现肌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血或尿中的肌球素升高,应立即停药。横纹肌溶解也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 (6)痉挛。 (7)休克、过敏反应,如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红斑等任何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表皮脱落坏死(Lyell综合征)、眼、粘膜、皮肤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 (9)间质性肺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片异常的肺炎发生。 (10)低血糖:严重低血糖,易发生于老年病人、肾功能衰竭病人,应仔细观察。 (11)跟腱炎、肌腱断裂。 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PIE综合征: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PIE综合征,见于临床应用的其他新喹诺酮类药物报道,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其它不良反应:如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1)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发生率0.1-5%),荨麻疹、瘙痒、面部皮肤潮红(发生率<0.1%)。 (2)肾脏损害:BUN升高、蛋白尿、胆红素尿、管型尿、尿隐血(发生率0.1-5%),血肌酐升高(发生率<0.1%)。 (3)肝脏损害:ALT(GPT)升高(发生率≥5%),AST(GOT)、ALT、r-GTP、LAP、LDH和胆红素升高(发生率0.1-5%)。 (4)血液: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发生率0.1-5%)。 (5)消化道反应:腹泻或软便、恶心、呕吐(发生率0.1-5%),上腹不适、腹胀、黑便(发生率<0.1%)。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发生率0.1-5%),短暂性意识障碍、短暂性精神障碍、精神异常(发生率<0.1%)。 (7)其他:静脉炎(发生率≥5%),CK(CPK)升高,电解质紊乱(发生率0.1-5%),口干、舌炎(发生率<0.1%)。

作用机制 利扎曲普坦对5-HTlB和5-HTID受体具有高度的亲和力,本品治疗偏头痛的作用机理推测是作为颅内血管和三叉神经系统神经末梢的5-HTIB/ID受体激动剂。 遗传毒性 体外和体内研究均没有发现利扎曲普坦的致突变和致畸作用。这些试验包括:Ames试验、哺乳动物致突变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体内染色体畸变试验。 生殖毒性 雌性大鼠口服100m g/kg/day利扎曲普坦后会出现动情周期改变和交配延迟的现象,此时血浆暴露量约为每日人体口服最高推荐剂量(MRDD)30mg所达到暴露量的225倍。无效应剂量为10mg/kg/day(此剂量为人体MRDD所达到暴露量的15倍),在此剂量下亦未发现雌性大鼠出现其他方面的生殖毒性。当给予雄性大鼠剂量高达250mg/kg/day时,未出现生育能力的下降和生殖机能的损伤(此剂量为人体MRDD所达到暴露量的550倍)。 致癌性 小鼠和大鼠分别口服利扎曲普坦100周和106周进行长期口服给药的致癌毒性研究,给药剂量125mg/kg/day。对血浆中原型药物AUC值进行检测,最高剂量组暴露量大约为人体日最大给药剂量(10mg/次,3次/天)时所测定的

注意事项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3、如使用后出现眼局部刺痛感、烧灼感等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手、眼睛等部位。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首先确认临床致病菌对本品的敏感性,且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7、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禁用于孕妇。对于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如考虑应用则应停止哺乳。 10、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 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 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 6、本品可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察有无过敏性休克病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神智、脸色、血压,保证患者的安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因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停止哺乳。 8、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建议儿童禁用本品。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检测血药浓度、尿排泄量时,Cmax、AUC升高,尿中回收率下降,因此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剂量。 10、药物过量:不宜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治疗。如发生急性过量,应严密观察并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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