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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22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
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帕珠沙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ml含葡萄糖酸钙600毫克(相当于钙54mg),葡萄糖酸锌30毫克(相当于锌4.3mg),盐酸赖氨酸100mg。辅料为:氢氧化钠、氧化钠、乳酸、蔗糖、香精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22

国药准字H200594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用于治疗因缺钙、锌引起的疾病,包括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并妊娠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钙的补充,小儿生长发育迟缓,食欲缺乏,厌食症,复发性口腔溃疡以及痤疮等。

用法用量

滴眼,每次1-2滴,一日4次,通常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口服。婴幼儿一日5~10毫升,成人一日20~30毫升,分2~3次,饭后服。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对帕珠沙星以及喹诺酮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口服。婴幼儿一日5~10毫升,成人一日20~30毫升,分2~3次,饭后服。

禁忌

药理作用

国内Ⅱ、Ⅲ期临床试验显示,在共计509例细菌性结膜炎患者采用0.3%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治疗后,共有7例发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5%),主要表现为眼局部的刺痛感、烧灼感、眼痒等,程度为轻到中度。试验中未发现有全身性不良反应。

本品所含钙参与骨骼的形成与骨折后骨组织的再建以及肌肉收缩、神经传递、凝血抑制,并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本品所含锌为体内许多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等作用,缺乏时,生长停滞、生殖无能、伤口不易愈合、机体衰弱,还可发生结膜炎、口腔炎、舌炎、食欲缺乏、慢性腹泻、味觉丧失以及神经症状等。盐酸赖氨酸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3、如使用后出现眼局部刺痛感、烧灼感等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手、眼睛等部位。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首先确认临床致病菌对本品的敏感性,且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7、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禁用于孕妇。对于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如考虑应用则应停止哺乳。 10、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肾功能不全或糖尿病患者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本品为超饱和溶液,在冷冻或低温下偶有钙析出形成灰白色絮壮或颗粒沉淀物,可加温热溶解后服用,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药效。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所造成的漏液、漏气、膨胀变黄或浑浊等现象,请勿服用,可以到购药处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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