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悟老子的《老子》(三):《老子》要义

作者:养生专家  时间:2013-06-01 00:00:00  来源: 大众养生网

 

《老子》要义

 

东方三经——《易经》、《黄帝内经》、《道德经》——是中华文明整体观的集中表达。中华文明之所以如此辉煌,正是在这种完全不同于西方文明分割论的思维沃土中诞生的。无论是东方整体观还是西方分割论都是人类认识宇宙的出发点,并无此薄彼厚之分,何取何舍,这要看所研究对象的复杂程度而言。一般地说,复杂程度越高的研究对象,整体观的思维方式或许更容易觉悟,较简单的研究对象,采取分割论的思维方式或许更方便理解。在老子眼里,这两种思维方式的优越性都十分清楚。他说二者皆曰“玄”,都很奥妙,并主张两者的结合:“玄之又玄”,珠联璧合。指出这是解开“众妙之门”的锁匙。

 

道是老子整体观的第一要点。在他看来,道——宇宙、天地的根本规律,也就是说非物质的;但它同时又是物质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杳兮冥兮”。这种物质难以捉摸但又确实存在:“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这种物质:“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它是永恒的,不受制于时间、空间。而且“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皦,光明;昧,黑暗。也就是说:它既无“阴”,又无“阳”。凡是物质均有阴阳,而“道”无阴无阳,也就是说没有物质的属性,但却可能化生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因此,到的本源是“混沌”,既是物又是非物。更重要的是:“道法自然”。这种确“有”确“无”,似“有”似“无”,非“有”非“无”充满着“其小无内,其大无外”的混沌,按照自然的“规律”运行。

“道法自然”虽为老子所发明,但却也是中华古代先哲们的共识。例如,孔子曾说“道无鬼神,独来独往”。表现出与《老子》所见的异曲同工之妙。

 

“人天合一”是《老子》整体观的第二要点。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说的是宇宙层次及其彼此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宇宙本指无限之时间与无限空间的总和,宇宙万物均为道所生所成,但是又可将其分为相对独立的体系。如果将“天”视为大宇宙,那么“地”的时空无法与之相比,时不过50亿年;空不过数万立方公里直径的球体。然而对人而言,这个系统依然是足够庞大而复杂,姑且名之为“中”宇宙或曰“地”。人体生命个体“时”不过百余年,“空”不过百公斤,然而作为万物之“灵”,复杂程度不逊于天、地。故可视之为“小”宇宙。小宇宙的生存、发展、衰老必定受“中”宇宙的制约(“法”),当然更受“大”宇宙的制约。因此作为人或人的集合体(社会、国家)必定要“唯道是从”,顺道者昌,逆道者亡。《道德经》正是沿着这条主干线而展开。有人说《道德经》是“治国”的书,也有人认为它是“修身”的书,其实都没错。要领是共通的,即如何“法”道:“人”如何“法”道;“家”如何“法”道”,国”如何“法”道。时代不同了,所“法”的内容会有不同,但是“道”之理却是隽永的。这就是一卷道德经所叙述的全部。

 

德,是老子整体观的第三要点。一个人体生命;一个家庭;一个国家或乃至整个世界,如何衡量其是否“法”于道呢?答曰:德。德是衡量某时、某刻、某人、某家、某国是否“法”于道的标准。“德”字原本同于“得”。《说文解字》说:“德者,得也”。但是自从老子演绎《道德经》后,“德”字的意义发生深刻的变化。庄子指出:“得者,其外也;德者,其内也”。故尔,“德”是人们深刻(而不是浮浅)认识、理解和身体力行“道”的程度,而不仅仅是皮毛之所“得”。

“道”与“德”是两个不同而又相互依存的概念。道乃宇宙之本源,德是人对“道”的理解及至身体力行的程度。“道生之,德畜之,物行之,而势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打个比方:春天,万物生发之期。这是“道”为万物生长创造的天时和地利。如果能够克期而种,克期而收,顺道而行,必定获得丰收。这就是“德畜”的过程。王弼说:“何因而形?物也”。天下无物而不形。收成在望之物是有形的,而促进丰收之“德”却是看不见的。五谷丰登了,入仓了,这样的场面才叫做“势”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仅将“德”定义为人对“道”的理解和行为符合程度。其实万物均有其“德”,老子已经明确了这一点。不过,我们更关注的作为万物之灵——人类如何修道以致德。

一般以为:致德与“为学”相近。老子却指出了其间的天差地别:“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一般的学习,日有所益。学一点,知识就长一点。而致德——也即“为道”则大不相同:“为道日损”。“损”的是什么呢?道是宇宙一切的本源,我们原本对“道”知之甚少,通过研究、实践而有所悟。悟一点则未知之道对我们而言就少了一点,这就叫做“损”。“损之又损”,一损再损,未知之“道”对我们来说就越来越少了。这样,我们所思所为就更接近于“无为”。所谓“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少了许多不合“道”理的胡乱之为。当“无为”程度不断提高,达到了完全符合道的“程度”,我们的思维和行为完全符合宇宙的本源规律,因此,无论做何事都能成功,这就是“无不为”了。而这种觉悟过程就叫做修德。而修者如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就叫做孔德、大德或者玄德。所以老子说:“孔德之容,唯道是从。”孔,即大。

 

因此,道乃德之本,德为道之用。

老子之学常为后世儒家所非议的是对仁、义、礼的浇薄。老子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令他们尤其愤愤的是老子还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老子不认为仁、义、礼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这是事实,但是因此而攻击老子“反对仁义礼”则有失偏颇。问题出在对文中“失”的训诂。“失”字固然可训诂为“失去了”,但也可以训诂为“食”字。当训诂为“失去了”的意思时,上文从字面上就可直译为今文:“失去了道,而后才有德;失去了德,而后才有仁;失去了仁,而后才有义;失去了义,而后才有礼。”据此,后儒对老子的指控似乎有些道理。但是,如果仔细一琢磨,这一段译文于文于理都不通。众所周知,一部《老子》从头到尾都阐明一个意思:道和德是密不可分的。失去了道怎么可能有德?老子不可能随便自搧耳光。此外,“失去了仁而后才有义”,这符合逻辑吗?同样,“义”和“礼”之间难道也有如此“因为”和“而后”的关系吗?

如果将“失”训诂为“食”就完全不同了。“食”可解释为“吃透了”或者“弄明白了”。《老子》在另一章写道:“我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六十七章)。我的嗜好和别人不一样,喜欢(贵)把事物的本源(母)搞清楚(食)。如果以“食”代“失”,则三十八章的今文之译就大不相同:“明白了什么是道,才能懂得什么是德;明白了什么是德,才能明白什么是仁;明白了什么是仁,才能明白什么是义;明白了什么是义,才能明白什么是礼。”这文通理顺的表达才是老子的一贯风范。

 

此外,老子也不是那种藐视仁义礼的人,有文为证,在六十七章,老子说:“吾恒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是大仁;俭,主收敛节俭,为大义;“不敢为天下先”,则是先人后己、谦让至诚的“礼”的终极。老子所倡导的是真仁、真义和诚挚之礼,反对的是那种不明道德的假仁、假义和虚伪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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